Friday, December 16, 2011

涂鸦的意义




“雪来了,就是新年快来了。雪是新年的使者”
——这是有次看连续剧时听到的对白,当时马上捉了一本杂志在上面抄录,打算当做修辞练习题。






这本杂志里有关于九把刀的专访,就拿去班上给那一群九把刀迷阅读。

但是我把杂志收回来时,看到的是左图里学生的涂鸦……
这些笔迹——
2011年5SA1学生给我的珍贵的纪念品。


《那些年,我们一起追的女孩》的英文名称是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,我喜欢其中文意思——你是我最珍贵的人。

似乎,我从来没在生活中对生活的任何事物用过“珍贵”这俩字,这俩字是小学就学会的吧,但是一直以来不曾用在生活中(而是使用重要啦,珍惜啦等大家惯性使用的词汇),
看了这部电影,我喜欢上珍贵这两个字,觉得惟其方能表达某个人,某样物品在心中的分量。


(涂鸦者署名简称是Q,M和J,这三位涂鸦党,诸位猜到是谁吧? :P)


梁文道的《我读》是关于他对一些书籍的读后感,在“查令十字街84号”的读后感里,记载美国作家海莲·汉芙对于书页涂鸦的某段经历——

“因为这家书店的店员感激她,给她送了一本书当圣诞礼物,
上面还写了一张卡片。
她回信说:‘你们另外写了写了一张卡片,而不直接题签在扉页上,
我真希望你们不要这样过分拘谨。如果我猜得没错,
这一定是你们的书商本性作祟使然吧,你们担心一旦写了字在书上,
将会折损了它的价值。差矣,你们如果真能这么做,
不仅对我而言,对未来的书主,
都增添了无可估算的价值。
我喜欢扉页上有题签、页边写满注记的旧书;
 我爱极了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人冥冥共读,时而戚戚于胸、时而被耳提面命的感觉。”

我也是,我喜欢在书本上用红笔划线,或用荧光笔画上喜欢的句子,有时,会在书上写下三言两语,这些都是阅读的记录,也是个人思绪的记载,生活太繁琐,总无法把繁枝细节记录详尽,不过一旦写在书上了,就是永恒了,哪天心血来潮再翻阅,再看自己的阅读笔记,不需再花时间细嚼,而能从中温故而知新。

虽然学生在我书上的涂鸦不是什么精句名言,也没有所谓耳提面命的滔滔道理,却是一班大小孩活泼真性情的流露,及字里行间藏匿不住的调皮,每每再看,都能引我发笑,和这班学生的互动跃然浮现眼前,这本杂志,现就摆在我书桌旁触手可及的一角,成为回忆的一部分,偶尔,顺手擒来,进入自己的回忆库里,回忆我的回忆。


给学生欣赏岳阳楼胜景(照片是打印机打印的),
结果,照片收回来时,加了好多评语啊!!!!!
其实,这一张,也很珍贵(关于评语,就当笑话来看好了,哈哈哈)



像这样,在书里画线,是为涂鸦吧。我不是不心疼书,
只是觉得一本书保护得太完美根本不是看书的本质。

最近,和朋友逛书局时我大力向她推荐《遇见心想事成的自己》,回家后,我找出这本书,在书的后页看到自己写的这段文字,发现原来自己早在2009年11月就读了这本书,而且还是一口气读完。回国后,我多久没一口气读完一本书了? 所以,书上涂鸦是为警戒。

我可以这样折叠书页,当看到吸引自己的句子,手上又没有笔时,
我都是这样一摺。当然,摺的都是我自己的书。

不过,你们只是幸运遇上一位喜欢在书上涂鸦的老师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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